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我行的专业优势,打造农户信息大数据平台,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农户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12〕50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版)》(邮银制〔2019〕154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版》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1年版)》的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议和邮储银行服务“三农”的战略定位,全力支持国家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发展战略,重点围绕普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整村推进,运用科技手段,全面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息采集和主动评级授信,实现线上信息采集、系统自动评分、分级和预授信等功能,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覆盖面,构建邮储银行农户信息大数据平台。对信用户的授信额度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循环支用、动态调整”的方式,逐步探索基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农户线上小额贷款。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纾解农户“贷款难”、银行“难贷款”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蛟河市支行领导小组由分管三农金融业务副行长任组长,零售金融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共同负责组织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负责本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
(二)组建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小组
在乡镇层面成立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小组,负责信用户评定及信用村创建工作。评定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由一级支行零售金融业务部门负责人、二级支行支行长、小贷团队负责人、信贷客户经理、村支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支行零售金融业务部门负责人任评定小组组长,同时要作为本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级支行行长要作为责任区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在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领导。信贷员负责信用村和信用户信息采集、评定,审查审批人员负责贷款审查和审批,驻村干部、村支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负责对整个流程和评定结果进行监督。
三、信用村、信用户评定
(一)信用户评定
1.评定流程
按照“一筛二访三采集,四评五审六公示”的“123456”流程,开展信用户的评定。
“一筛选”。筛选行政村。优先选择信用环境良好、产业优势突出、人口居住集中、存量客户较多、资金需求旺盛、政府扶持明显、沟通协调较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跃的行政村开展信用村建设。
“二走访”。走访村支两委、驻村干部。走访目标行政村,深入对接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广泛动员村民参与,宣传我行三农金融服务情况,介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优惠政策。对有合作意向的行政村,由一名银行人员(以下简称“信息采集人员”)对行政村信息进行现场采集,采集信息包括行政村被走访人员信息、基本信息、产业信息等。在对村支两委进行走访时,要对行政村及农户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判断,重点考察行政村是否有主导产业、是否是空心村、信用环境是否良好、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派驻驻村干部等情况,同时重点关注种养殖风险情况。具体走访调研清单各机构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调研问题。
“三采集”。批量采集农户信息。采集时间建议定在目标行政村农户资金需求旺季来临之前两个月。信息采集人员进村进行宣传动员,按照自愿原则,组织普通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信用户。与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和具有评定意愿的农户预约批量调查时间,信息采集人员上门到农户家庭住所或经营场所,采集农户信息。采集前,信贷员应告知农户个人信息采集的范围和用途。
“四评定”。评定信用户等级并额度试算。信息采集人员通过移动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功能采集农户信息后,由系统自动根据采集的信息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分级。采集时,对于有贷款需求的农户进行现场作业。
“五审核”。充分发挥评定小组作用,做好评定结果的审核。由评定小组中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对拟评定信用户的道德品质进行无记名评价,并采取一票否决制。同时,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对信用户分级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我行可根据村支两委、驻村干部的意见对评定结果进行调整。
“六公示”。经评定小组审核后,公示信用户评定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一个星期。
2.信用户等级
信用户评定以60分为基础分,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系统根据信息采集人员录入的信息,自动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将信用户分为五个等级,按照评分从低到高,得分在60分(含)到70分之间的信用户为A级信用户;得分在70分(含)到80分之间的信用户为AA级信用户;得分在80分(含)到90分之间的信用户为AAA级信用户;得分在90分(含)到100分之间的信用户为AAAA级信用户;得分在100分(含)以上的信用户为AAAAA级信用户。
3.额度试算
系统以采集信息为基础,对客户进行额度试算,显示额度试算金额。同时,额度试算结果会根据信用户等级进行调整,AAAAA级信用户的等级调整系数为110%,AAAA级信用户的等级调整系数为100%,AAA级信用户的等级调整系数为90%,AA级信用户的等级调整系数为80%,A级信用户的等级调整系数为70%。即:
额度试算结果=依据采集信息测算的额度*等级调整系数
额度试算结果仅为参考值,便于向农户营销我行小额贷款产品。客户具体授信额度要按实际审批情况确定。
(二)信用村评定
1.评定标准
信用村评定以信用户评定为基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评定为信用村。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行政村内信用户数量达到30户及以上(含30户)。对于已经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且在我行开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公账户并进行对公资金划转的行政村,信用户数量标准可降至20户及以上(含20户)。
2行政村内信用户数量达到总户数的30%及以上(含30%)。
总户数应剔除农村常年在外人员(指家庭所有成员在外一年及以上)、农村五保户及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信用等级评价的农户。其他原因包括客户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涉及黄赌毒、违法犯罪、年龄不符合小额贷款申请人准入条件等。
3行政村内农户信息采集率达到总户数的90%及以上(含90%)。
2.行政村内的客户贷款质量良好。评定时,该行政村的小额贷款不良率在2.5%以内(不含2.5%),或小额贷款不良贷款金额不高于30万元(含30万元)。在计算不良率和不良贷款金额时,可剔除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产生的不良贷款和逾期720天及以上的贷款。
3.村支两委的合作情况良好。村支两委能够积极支持我行信贷工作,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客户信息,协助我行进行贷款到期提醒、逾期催收等工作。
2.授予信用村牌匾
我行根据以上标准对信用村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发放信用村牌匾。
(三)年审要求
1.年审频次
信用村、信用户的资格须每年进行年审。年审以自然年为周期,自首次评定为信用村、信用户的次年开始,要求每自然年至少年审一次。
信用村、信用户年审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批量进行,要求对自建信用村、信用户信息,以及纳入我行信用村范围的、由地方政府牵头共建的信用村、信用户信息进行更新。我行结合信息更新结果及年审标准,对信用村、信用户进行年审,明确年审结果。对于已办理小额贷款的信用户,信用户资格年审可与额度年检或贷后检查同时进行。年审信息在系统中更新,由信贷员登录信贷业务平台确认年审是否通过。
2.信用村年审标准
依据省行和市行方案评定的信用村(含依据省行前期下发的方案评定的信用村),在年审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标准,否则取消其资格。
(1)年审时,信用村近3个月月末时点的小额贷款平均不良率在1.5%以内(不含1.5%),或小额贷款不良贷款金额不高于15万元(含15万元)。
(2)年审时,信用村的村支两委能够有效配合我行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3.信用户年审标准
信用户在年审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标准,否则取消其信用户资格。一旦取消信用户资格,若需恢复,则须按信用户标准重新评定。信用户存在涉毒、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或在我行小额贷款最大逾期天数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不得重新评定为信用户。
(1)年审时,信用户在近12个月内(含12个月)未发生过小额贷款逾期,或在近12个月内虽发生逾期,但逾期天数累计不超过10天(含10天)。
(2)年审时,要根据信用户最新情况更新已采集信息,重点评判客户是否诚信,是否存在不利于我行的情况。同时,对信息采集不全的,可在客户配合的前提下进行补录。
(3)贷后检查时未发现信用户出现贷款挪用、恶意拖欠等风险点。
四、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一)给予信贷优惠政策
信用村、信用户经我行颁证授牌后,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提高信用村信用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信用村信用户可向我行申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授信额度可高于一般农户。
2.对信用户贷款执行利率优惠。信用户申请小额贷款的,可在授权范围内给予一定的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利率的确定,应充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情况。
3.对信用户贷款执行绿色通道。信用户申请小额贷款的,可上门开展受理调查工作,对额度受限情况下,优先发放信用村、信用户贷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