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的通知》(吉商建〔2023〕27号)、《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4〕1号)、《吉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遴选及监督管理规定》(吉商建〔2022〕2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蛟河市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蛟河政办发〔2024〕6号)内容,计划支持改造2处乡镇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现将公开遴选具体细则公告如下:
一、支持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
(1)支持内容。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信息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补助资金。在乡镇改造的,单个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25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要在蛟河市辖区内注册满1年以上,电商、物流、供应链和邮政、供销、商贸等具备条件的法人企业。
(2)项目选址应根据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分布情况确定。在乡(镇)改造的,综合考虑使用集贸市场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已支持的、符合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地及设备设施。
(3)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承办企业建设改造场地需自有场地或租用场地(租用场地需确定使用时间5年及以上)。
(4)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发布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蛟河市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专栏)上发布http://www.jiaohe.gov.cn/。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通过网上获取。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开户证明扫描件(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及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代理机构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hxtqyzx5088@163.com,备注参加的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遴选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遴选文件的递交时间
1.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点00分
2.递交地点:蛟河市商务局
六、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蛟河市商务局
地 址:蛟河市民主路11号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0432-67250829
代理机构: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昀
联系电话:17386835088
附件: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遴选蛟河市乡(镇)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改造项目补助对象
申报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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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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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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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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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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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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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
理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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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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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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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了解报名细则,知晓项目要求,确认参加此次遴选报名。
申报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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