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的通知》(吉商建〔2023〕27号)、《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4〕1号)、《吉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遴选及监督管理规定》(吉商建〔2022〕2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蛟河市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蛟河政办发〔2024〕6号)内容,计划支持改造1个乡(镇)集贸市场(基本型)。因首次申报单位不足三家,现组织二次申报,现将公开遴选具体细则公告如下:
一、支持补助内容及补助标准
支持1处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基本型)。以漂河镇以庆岭镇改造的集贸市场为模板,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的乡(镇)推进公益性集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2.补助资金。此项目列支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府可按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全额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须乡镇政府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市场供应、稳定价格、为城乡居民及脱贫户自产自销农村产品提供服务等内容的保障措施,强化集贸市场改造的公益属性,丰富公益性市场功能。
二、申报要求
1、乡(镇)集贸市场改造,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申报单位为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的,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
2、建设改造场地归属明晰、无其他项目规划,乡镇大集改造后无占道经营情况。
3、市场建设改造需符合交通运输、环境质量、消防安全等要求。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人身份证明
3、开户证明
4、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方案
5、项目投资清单或项目造价报告
6、场地所属权属证明
7、申报单位为乡(镇)政府且市场主体缺失的,需提供公益性说明、市场主体缺位说明
8、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五、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需彩印并加盖公章扫描成册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zhxtqyzx5088@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8月16日16时30分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蛟河市商务局
地 址:蛟河市民主路11号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0432-67250829
代理机构信息:吉林省智恒达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昆兰艺术中心B9栋A3层305
联系人:谢昀
联系电话:17386835088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遴选蛟河市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主体
申报人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
表人姓名
|
|
身份证号
|
|
授权代
理人姓名
|
|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
我单位已了解报名细则,知晓项目要求,确认参加此次遴选报名。
申报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