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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审计局2018部门预算
来源:蛟河市审计局 作者:蛟河市审计局 时间:2018-01-15 15:3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名称:蛟河市审计局

成立时间:1983

单位性质:蛟河市审计局是蛟河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蛟河市审计局为维护全市财经秩序,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要职能:(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组织实施对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3.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4.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主要业务:(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乡(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助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包括:人秘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农林水审计科6个业务科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蛟河市经济责任和投资审计中心。

人员情况:现有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7人,领导职数2个。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收入总计24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78万元,上年结余7.82万元。

本单位支出总计24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2万元。

2018年收支总预算248.78万元,比2017年收支总预算增加27.2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以及增加公车补助支出。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8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15.00万元,占88.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50万元、津贴补贴51.92万元、奖金6.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44万元、绩效工资14.36万元、离退休费42.44万元、生活补助0.93万元、住房公积金17.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

公用经费28.78万元,占11.81%,主要包括:办公费2.55万元、水电费1.45万元、印刷费0.92万元、邮电费0.46万元、取暖费0.59万元、差旅费5.37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工会经费1.15万元、福利费0.1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0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1)本单位上年和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数5.00万;公务接待费上年预算数5.00万;

3)公务用车费上年预算数3.50万,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费本年预算数为0万。

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比去年减少3.5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2018年部门预算表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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