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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白石山镇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预审意见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25-07-28 09:46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5 728日我局拟对 蛟河市白石山镇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28日-202572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7072166

通讯地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编:132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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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蛟河市白石山镇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

蛟河市白石山镇镇区西侧(原白石山小学)

吉林蛟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蛟河市白石山镇镇区西侧(原白石山小学)。东侧临新盛胡同,南侧临新盛路,西侧临白石山村居民,北侧临白石山路。建设投资:该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1万元,占总投资的3.50%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采用中深层井下换热技术+空气源热泵+生物质锅炉调峰的供热形式,为蛟河市白石山镇进行集中供热,在网供暖面积57.99万平方米,供热范围为白石山镇镇区,设计年供热量25.50GJ。项目主要新建热源厂一座,包含中深层井下换热地热井11口及配套能源站房、42台变频空气源热泵机组、229MW生物质锅炉房等其他附属设施。配套新建7座换热站、热力一次网管网4.8km、热力二次网管网26.9km

污染影响与防治措施

废水:①施工期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器械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器械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经管网排至白石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污水和管网系统排污水。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管网系统排污水用于湿式除渣,职工生活污水与软化水系统排污水经管网排至白石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为作业产生的粉尘、管网敷设地面开挖、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焊接烟尘、钻探机械尾气、路面恢复产生的沥青烟。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对厂区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设备基础建设采用商砼。使用安全环保的焊条。路面恢复采用商品混凝土沥青,铺浇沥青封层时,避开附近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使用具有环保标的燃油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

2)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①有组织排放的废气: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锅炉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锅炉烟气经SNCR(去除效率43%+陶瓷多管除尘器(去除效率90%+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处理后,通过45m高烟囱排放。根据报告表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燃料、锅炉炉渣和除尘灰在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燃料装卸、储存及运输过程采取洒水降尘,燃料上料过程封闭,封闭存储,采取湿式除渣,除尘灰和生物质炉渣袋装收集存储于封闭除渣间;运输车辆苫布覆盖等方式抑制无组织粉尘排放。根据报告表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1)施工期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钻井设备噪声、管道施工设备噪声。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入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设备安装在锅炉房、能源站房内进行;使用自带减振装置的振动筛和离心机;泥浆泵安装减振垫;采用低噪音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法,加强设备维修养护,禁止夜间施工。根据报告表所述,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

2)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循环泵、补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隔振、减振,风机等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隔声罩;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定期监测厂界噪声情况,发现噪声超标时及时治理;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布置,设备尽可能安装于锅炉房内。根据报告表预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废焊条、建筑垃圾、废弃泥浆、钻井岩屑。

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可回收的外卖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能够综合利用的金属类等,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回用建筑垃圾统一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沟槽回填后产生的弃土进行综合利用。废焊条产生后综合利用。钻井岩屑与废弃泥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2.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炉渣、除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同生物质灰渣暂存于封闭除渣间内,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评估认为,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向,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