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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预审意见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23-05-26 08:17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 526日我局拟对蛟河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26日-202352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67273019

  通讯地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编:132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蛟河市新能源乡村建设工程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奶子山街道境内

蛟河吉电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奶子山街道境内,升压站地理坐标:E127°2612.242″,N43°4239.174″;光伏区地块12345的中心坐标分别为:E127°2526.646″、N43°4237.276″,E127°264.884″、N43°4216.950″,E127°2627.209″、N43°4243.753″,E127°2625.355″、N43°4126.406″,E127°2638.487″、N43°4143.989″。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3091.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环保投资比例0.61%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光伏发电阵列区、逆变升压单元和升压站等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临时工程。

污染影响与防治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钢筋加工焊接烟尘。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定期洒水以减少扬尘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对物料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使用运行状态良好的施工机械及车辆。企业采用无烟焊条。

2)运营期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危废暂存间存放的废变压器油和废含油抹布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至施工期临时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开挖作业面泥浆水,暴雨径流形成的冲刷泥浆废水,场地冲洗水、施工及机械冲洗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洒水抑尘。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附近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

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推土机、挖掘机、液静力压桩机、钢筋切割机、电焊机等施工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夜间施工,通过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尽量选用新型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做到施工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运行噪声。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选用节能型、低噪声设备,并在其基础下设减振器,加强保养。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钢筋可以回收利用,其它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均为无机物存放至新建临时固废储存场,待施工期结束后运至建筑垃圾场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堆放。

2.运营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旧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废旧铅蓄电池、废活性炭。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废旧或故障单晶硅电池组件属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返回厂家再利用;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