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蛟安委办〔2018〕37号
蛟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蛟河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8年蛟河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蛟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八年四月三日
2018年蛟河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会议要求和工作部署,以“十三五”规划目标为主线,突出抓好职业健康执法年工作,严格开展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不断强化职业病危害治理“百千万工程”建设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技术支撑、宣教培训等基础工作,使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职业病危害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明显改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强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按照 “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要求,以非煤矿山、石材加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继续抓好水泥、木制品家具制造等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和个体防护措施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执法处罚等工作力度,开展重点执法。以袋装水泥装袋、装车环节的粉尘危害治理为重点,开展集中执法,强力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为期两年的水泥生产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二、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落实国家、省和吉林市相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危害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建立职业病危害信息数据库,并实行动态化管理,落实分类分级监管措施。在做好普查工作基础上,强力推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坚决做到应报尽报。
三、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与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工业类建设项目立项信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积极抓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核查,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未落实“三同时”规定的企业,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依法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停建、关闭。结合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职业病危害风险。
四、继续开展“百千万工程”建设。落实《关于印发<蛟河市职业病危害治理“百千万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蛟安办字〔2016〕246号)要求,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规范企业建设活动,分类、分级培育典型,切实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小微企业作业场所检测帮扶行动,推动尘毒危害严重企业做到责任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到位、健康监护落实、防治技术先进、防治效果达标。
五、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宣教工作。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大宣传格局,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推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作,宣传尘毒危害治理经验,普及职业健康常识。大力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文化建设,让广大一线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危害,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