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蛟安委办〔2018〕32号
蛟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蛟河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蛟河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蛟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蛟河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
根据《吉林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吉安监管职卫〔2018〕61号)和《吉林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吉市安监发〔2018〕29号)的要求,为加强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工作,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职业健康执法年”为契机,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特别是几年来经过专项治理的行业领域,进一步检验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强化源头治理,实行综合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任务
执法检查采用重点监督检查和一般监督检查两种方式,为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采取“分类分级”原则。
(一)重点监督检查。主要以近年来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水泥、采矿、石材加工、木制品家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为重点,充分调动发挥辖区、行业部门的能动性,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综合执法。
(二)一般监督检查。主要以机械制造、电力热力供应、汽车维修等行业领域为主,采取“双随机”监督检查的方式,推进职业病危害综合、专项治理,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发挥属地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活动内容
(一)重点检查以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
7.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佩戴使用情况;
8.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警示、告知情况;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10.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11.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的情况。
(二)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3月底前)。各乡镇街区、行业部门根据《蛟河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及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计划要求,并积极部署落实。
(二)执法检查(4-10月)。
1.各乡镇街区、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的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要视情节轻重并处相应罚款;对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未按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纳入“黑名单”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2.工信局要突出对水泥企业的执法检查,按照《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安监管职卫〔2017〕111号)等有关要求进行,重点检查装袋和装车岗位防尘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凡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水泥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前未整改到位的,以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泥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各乡镇街区、行业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应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报送。
(三)督促指导(4-10月)。市安委办将对各乡镇街区、相关行业部门在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以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为主,主要是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及具体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情况、联合惩戒和纳入“黑名单”管理企业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等,对执法年活动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全面总结(11月底前)。各乡镇街区、行业部门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见附件)报市安监局应急办。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筹划,措施得力。各乡镇街区、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精心筹划,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要将执法年活动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大检查等结合起来,统筹执法力量,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汇总准确,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将定期调度、汇总执法年活动情况,年底前将对全市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区、相关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秉旻 13944658602
电 子 信 箱:jiaoheanquan@163.com
附件: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