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印发蛟河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关于《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山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蛟河市政府于2016年3月11日印发《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山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通知》蛟政办函〔2016〕9号,有效期至2025年7月29日。应重新评估发文,经评估,《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山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通知》颁布九年以来,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与上级文件要求无重大冲突,继续沿用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29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此办法旨在规范团山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总体考虑是依据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政策,结合水库移民实际,明确核定范围、条件、程序等。通过成立专门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准核定原迁和生产安置人口,落实扶持政策,保障移民利益,确保后期扶持工作有序开展,促进移民地区稳定发展。
三、主要内容
经重新评估印发后的《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山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经评估,该通知实施九年以来,获群众好评,公信力提升,且与上级文件无重大冲突。现决定继续沿用执行,有效期延至 2030年7月29日。
相关文件链接: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山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初审:邹德骅 复审:李晓君 终审:郑欣
蛟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