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依据1: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公安厅吉市监联字[2023]6号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明查暗访工作部门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依据2:蛟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蛟市食安办函[2023]2号《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函》。
二、文件解读
按照以上2个文件相关要求,蛟河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制定印发了《蛟河市教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学期初,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下发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范例,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范制定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案33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范建立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下发文件通知情况
学期初以来,蛟河市教育局先后下发《蛟河市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计划》《关于转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蛟河市教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健康、规范发展,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2.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1)召开2023年上半年期初工作会议。2月10日,蛟河市教育局召开2023年上半年期初工作会议,分管局长安排部署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堂管理员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及岗位知识培训;不得使用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燃油;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规范实施食品及原材料采购、验收、出入库,严把原材料采购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2)召开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再部署工作会议。3月1日,市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再部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校园校舍、校园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明确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园)长是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全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市教育局每两天召开一次系统内安全稳定工作调度会议,推进基层学校落实责任,严肃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自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关于印发<蛟河市教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工作,规范上报《XXX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报告》,对于能整改的问题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说明原因、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市教育局组织安全管理办公室、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体卫艺科、职成科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两轮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全力保障校园教育教学工作安全、稳定开展。
蛟河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印发《蛟河市教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