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蛟河市财政局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7日
蛟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