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和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和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蛟河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9日
蛟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