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徐威
主要职能:
负责拟定全市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岸线、河堤、水闸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自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计、质量监督和施工验收,并负责地做好委托工程的质量监督;组织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负责自管堤防、中小型水库、万亩以上灌区等工程管理;组织指导水库、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主要河流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管理工作,负责自管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审批、指导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运用;组织编制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并上报审查;组织编制全市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按照流域规划的要求,对小型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的初审上报及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组织制定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利学会日常工作和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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