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冯建华 主要职能: 拟定全市水利工程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利行业系统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承办水利综合统计、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监督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各项水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全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审查和验收;水利(水产)基本建设资金、专项资金、财务决算审查及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系统职工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会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