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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效挂钩审批程序

 

1、新挂钩企业:提出申请报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上年度企业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上年度财务决算、工资清算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劳动保障部门,我厅会同相关财政或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工资总额基数、效益基数和浮动比例。

2、已挂钩企业:提出申请报告,提供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或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财务决算、工资清算表及其他相关划转材料。企业填写《工效挂钩清算表》,由我厅会同财政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下达《挂钩企业工资总额基数、效益基数和浮动比例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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