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大连万达集团长春中银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交三险一金问题: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规定,为用人单位每个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因此该单位只给 10多人交纳三险一金是不合理的。
2、关于吉化股份有限公司超时加班不予支付工资问题:
按照劳动法关于超时加班规定,企业超时加班工资的支付要区分情况,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岗位,不按以上三条执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岗位,其综合计算工时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比照标准工时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吉化公司不按规定执行,还要看其在什么岗位,如果存在超时不予支付工资情况,可以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进行投诉。
3、关于网通新招聘人员未发工资问题: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种情况属于不合理,省监察总队予以介入调查,确属无故拖欠,将进行立案查处。
4、关于巷报欠工资及抵押金问题:
按照《劳动法》规定,如果巷报确实黄了,主体单位已不存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予受理,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许收取抵押金,如果已经收取了,必须如数返还,可向省监察总队进行投诉。
5、2003年中水一局水利二分局欠工钱问题:
因为已超过 2年时效期,劳动监察和人民院都无法进行受理。
6、关于辽河农垦管理区建材市场拖欠职工经济补偿金问题:
此问题属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引发的劳动争议问题,请到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投诉。
7、关于抚松邮局拖欠工资,克扣抵押金问题: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问题可到当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8、关于延边煤油厂不缴社会保险费等有关问题:
这一问题属明显的劳动争议问题,单位不履行协议,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仲裁机构进行投诉。
9、关于吉林省交通厅、金泉监理公司及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不缴养老保险问题: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省监察总队将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10、关于正业集团下属的华正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不签合同、不予支付工资及扣抵押金问题:
鉴于你们在该单位工作已三年的实际,用人单位应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已收取的抵押金,单位应予以返还。
11、关于苏宁电器超时加班不予支付工资问题:
首先你要明确苏宁电器的注册,如果超时情况确实,可到相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12、关于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分公司不给聘用制职工交养老保险问题:
鉴于该单位十多名聘用制职工在本单位已工作 5年多,事实劳动关系已存在,用人单位应与其补签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投诉人在协商解决不妥情况下,可向管辖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3、关于延吉监狱变电所工人法定节假日不予支付加班工资问题:
作为变电所工作岗位,首先要明确本单位所实行是什么工时制度,如果是标准工时制度,对于超时加班工资应按《劳动法》超时加班支付标准予以支付;如果是经审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应合理安排职工休息。至于企业内部工资分配问题,作为企业应享有分配自主权。
14、关于吉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不给职工缴社会保险问题:
按投诉人反映,该单位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都不予上缴,情节比较严重,对此,应到相应劳动保障仲裁机构进行投诉。
15、关于中国人寿长春分公司及各支公司不予缴社会保险问题:
根据投诉人反映,该单位多年来不签劳动合同,未给职工办理过任何社会保险,损害了职工切身利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对此违法行为,省监察总队将进行调查处理。
16、关于吉林市新冶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及不缴社会保险等问题:
对投诉人提出的上述问题,如果吉林市新冶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正常,在与单位协商不予解决的情况下,应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解决。
17、关于吉林市昌邑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违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问题:
主要是不为其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有的职工无法正常退休,也享受不到相关待遇,此问题应属劳动争议,建议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18、关于四平建校才玉静欠工钱问题:
如果当事人拖欠事实成立,并有证据支持,建议到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投诉。
19、关于泰康保险公司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问题:
鉴于当事人在公司已工作两年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而泰康保险公司有具备缴费能力,依法缴费是其应尽的义务,对其明显违规行为,应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予以处理。
20、关于广东中人集团长春办事处不予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问题:
按照管辖,鉴于该公司涉及职工人数较多,为 89人,内部管理存在不规范,克扣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可向同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21、关于投诉延边远航购物广场拖欠工资问题:
用人方与职工不签合同、克扣工资的做法,明显违备了《劳动法》,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22、关于投诉吉林省农业银行解除劳动关系引发争议问题:
当事人投诉其已与农行解除劳动关系,但用人方并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对此引发的争议问题,应通过劳动仲裁机构予以解决。
23、吉林华正家牧业开发有限公司肉类公司克扣职工工资问题:
首先要查实该单位的工商注册,再按管辖到相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