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劳社就字〔 2006〕54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贯彻实施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吉林省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长银发[ 2006]102号),大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省劳动保障厅和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决定今年3月15日—4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宣传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在3月15日之前将本地具体实施方案上报省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附: 1.吉林省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口号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二○○六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 就业 小额担保贷款 宣传 通知
抄送:各市州小额贷款担保机构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6年3月6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 1
吉林省小额担保贷款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5〕3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06〕3号)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吉林省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长银发〔2006〕102号), 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宣传工作力度,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积极作用,省劳动保障厅和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决定今年3月15日—4月15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宣传月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措施,使全社会特别是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和企业,了解掌握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充分利用和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
二、 宣传对象
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金融部门,特别是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要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措施,宣传对象重点是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境外就业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经过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城镇其他劳动者和上述人员组织起来就业与合伙经营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三、宣传内容
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要大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在扶持对象、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贷款利率、贴息项目、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等方面的新举措;着力宣传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和企业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就业再就业的先进典型。
四、 宣传月活动形式
在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劳动保障、金融部门和担保机构,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从实际出发,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1、各级劳动保障和金融部门要协同动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宣传工作合力。省里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宣传解读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各地也要抓好新闻舆论的宣传,要有组织的编写宣传文章和资料,有计划的在新闻媒介上刊登,要在电视、广播、报刊上设立专题节目,针对不同贷款对象进行宣传;要发挥典型作用,用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成功创业的生动、鲜活事例进行宣传。
2、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和市场,通过说明讲解,使全社会,特别是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和企业了解新政策的基本内容,找准自己就业再就业渠道和政策支持点,感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树立就业再就业信心。要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主动登门入户,对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他们的现实情况,了解他们的就业需求,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送上门。
3、拟定宣传口号,制作条幅、宣传板、印发宣传册、宣传单,利用电子大屏幕,在营业场所和城市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展示、播放、发放。
4、通过举办政策和创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使各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尽快熟悉和掌握新政策,为贷款人员和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使有创业意向的贷款人员和企业通过培训班和专题讲座,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找到符合自身条件的创业项目,从而获得创业项目的信贷支持。
5、通过各种形式,了解企业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安置情况以及通过信贷扶持可创造就业岗位的情况,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和经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城镇其他劳动者就业再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促进其实现就业再就业。
五、 宣传月活动时间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金融部门要统一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时间从 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和金融部门要统一行动,于4月10日集中开展宣传日活动,各地要组织经办银行和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人员上街搞现场宣传活动。
六、宣传月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劳动保障、金融部门要提高对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宣传月活动作为阶段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程,指定具体职能部门和主管领导亲自抓。
2、落实责任,精心组织。 各级劳动保障、金融部门要安排得力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开展好宣传月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安排, 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3、加强交流,认真总结。 为及时交流各地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在活动月期间,省劳动保障厅将在《吉林就业信息》上开辟专刊,集中报道各地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各地要及时上报活动月信息。宣传月结束后,各地要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 4月25日前分别上报省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省劳动保障厅和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将分别对各地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附 2
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
活动宣传口号
1、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劳动者就业再就业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2、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
3、加大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力度,扶持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
4、充分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树立自主创业新理念
5、小额担保贷款助你实现创业梦想
6、小额担保贷款是你创业的助推器
7、你创业就业,我贴息贷款
8、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用,为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9、申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优惠手续便捷
10、大力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促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
11、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者的加油站
12、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3、优惠信贷政策以人为本,扶持弱势群体走创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