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亮点: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实惠评点: 2006 年,国家将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并把防范拖欠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 十一五 ” 时期,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特别要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为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可享受一次性的职业培训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