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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机构有哪些合法权利?

   职业介绍机构可以在 《规定》 界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各项职业介绍活动,并可按规定收费。其中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标准可以自主确定。

  职业介绍机构对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为保护公民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正当权利,《规定》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开办机构的申请在 30日内审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批准,对不予批准的,也应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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