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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二)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工作 5 年以上、或是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
(三)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7 年以上,高级技工学校、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或经过正规的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程序
(一)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须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资历和能力水平证明等资料,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报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签发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报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
的人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向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鉴定日期、报名条件、收费标准等事宜,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出公告。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可随时组织鉴定。
三、职业技能鉴定内容和方式
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知识考核和技能考核两方面内容。知识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技能考核以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知识考核与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均达到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对参加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参加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报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单位或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均按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 [2001]24 号)规定交纳鉴定费用。
1 、 什么是就业准入?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初高中毕业的青年实行全面的就业准入控制。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具体讲就是: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 90 个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城乡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未经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不得招收、录用。
2 、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 、什么是劳动预备制度?
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训劳动后备军,促进青年劳动者就业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 1999 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 1-3 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