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就业困难对象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男性 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即时岗位援助等多种帮助。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与各类服务型企业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补贴标准相同;岗位补贴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拨付。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