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民生工程,蛟河市劳动保障局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紧紧抓住工作重点,采取措施,为蛟河经济总量翻番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支撑。
(一)精心设计沉陷区搬迁户入住新区就业岗位。
沉陷区搬迁户入住新区就业是新区社会安定的最大隐患。为切实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劳动保障局安排专人配合沉陷区入户宣传工作开展动迁居民就业意向和需培训技能项目情况普查,结合工作实际,初步确定沉陷区搬迁户就业方案,一是计划在新区设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宜;二是计划在新区动迁居民中开发保安公益性岗位,负责本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三是所有沉陷区动迁户中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搬到新区后,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合同期限不变,工资待遇不变;四是对有技能培训意愿的搬迁户实施技能培训援助,让搬迁户不花一分钱接受技能培训。
(二)继续对沉陷区不动迁居民实施政策扶助。
对暂时不动迁的沉陷区居民,继续开展再就业扶持政策。一是开展公益性家政、保安、保洁、保绿等便民利民社区服务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二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只要附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贷款,实行贷款倾斜政策,放宽就业领域,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手续,开展创业培训,发放创业贷款,扶持创业成功,走上致富之路;三是继续对沉陷区居民实施技能培训扶持,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免费进行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或自谋职业;四是加大劳务经济,创造劳务岗位,实现劳务就业;五是加强就业服务,不断提升劳动保障工作水平。
(三)全力抓公益性岗位开发,拓宽就业渠道,安排“ 4050”大龄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 ,实行动态管理 基本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
(四)全面做好劳务经济。建立健全以劳务输出培训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行全程免费服务。
(五)全面推进 劳动关系,做好三方协调机制建设。 注意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平台作用,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 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蛟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全社会总动员,全力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