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劳社发 [2006]6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调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抢抓机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以赴,突破难点,攻破难关,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推进蛟河经济“变快走为快跑”,实现和谐社会。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任务分解及奖惩办法如下:
一、实行招商引资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局长对全局招商引资工作负有第一责任。
二、实行副局级领导干部包保分管科室招商引资工作制度,推行工效挂钩。
三、各科室、基层单位分担的任务,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高质量谋划招商引资工作,多元探索招商渠道,采取超常举措,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凡有一定意向性的规模项目,允许机关干部出去联系洽谈,由本单位负责报销旅差费。
四、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认定截止时间: 2005年10月31日(招商引资额度)。考核依据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分解以及市商务局认定的结果。
五、奖罚措施
(一)把招商引资列入全局重点目标,作为各科(室)、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年末对招商引资工作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完成局下达任务奖励 200元,超额完成任务即具备参加招商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二)完成工作任务达不到 80%,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的5%,完成工作任务达不到50%,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的10%,工作任务为零的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的20%。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失去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三)超额完成招商引资给予重奖。引进新区 1000万元项目奖5000元,500万元项目奖1000元,完成项目包装储备项目和实际利用外资任务的各奖励300元。
六、加强领导,强化调度,使招商引资工作超常规进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艰巨,工作难度大,时间紧迫,为确保完成全局招商引资任务,实现蛟河经济的高速发展,局党组决定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商引资的调度及考核工作。
附件: 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商引资等各项指标分配明细。
二 OO六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 招商引资 奖惩 办法
蛟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1: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姚长义
副组长:李雅琴
倪燕清
兰 义
成 员:宁仁波
于 有
寻明辉
李 波
刘少敏
附件 2: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商引资各项指标分配明细
单位:万元、个、户
科 室 |
招商任务 |
|
百万元
项 目 |
项目信息 |
重点
项目 |
项目
包装 |
实际利用外资 |
固定
资产 |
人秘科 |
170 |
100 |
1 |
1 |
1000万元入区项目1户500万元项目1户
100万元项目3户 |
包装储备 1000万元项目2个, |
20万美元 |
劳动保险科 |
150 |
100 |
1 |
1 |
劳动就业科 |
150 |
100 |
1 |
1 |
培训监察科 |
150 |
100 |
1 |
1 |
仲裁办公室 |
150 |
100 |
1 |
1 |
扶困办 |
140 |
100 |
1 |
1 |
监察大队 |
150 |
100 |
1 |
1 |
医保中心 |
240 |
150 |
1 |
1 |
就业局人秘科 |
200 |
100 |
1 |
1 |
就业局市场科 |
240 |
100 |
1 |
1 |
担保中心 |
150 |
100 |
1 |
1 |
就业局培训科 |
120 |
60 |
|
1 |
就业局指导科 |
120 |
60 |
|
1 |
合 计 |
2130 |
1270 |
11 |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