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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招商引资任务分解及奖惩办法

蛟劳社发 [2006]6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调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抢抓机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以赴,突破难点,攻破难关,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推进蛟河经济“变快走为快跑”,实现和谐社会。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任务分解及奖惩办法如下:

一、实行招商引资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局长对全局招商引资工作负有第一责任。

二、实行副局级领导干部包保分管科室招商引资工作制度,推行工效挂钩。

三、各科室、基层单位分担的任务,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高质量谋划招商引资工作,多元探索招商渠道,采取超常举措,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凡有一定意向性的规模项目,允许机关干部出去联系洽谈,由本单位负责报销旅差费。

四、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认定截止时间: 2005年10月31日(招商引资额度)。考核依据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分解以及市商务局认定的结果。

五、奖罚措施

(一)把招商引资列入全局重点目标,作为各科(室)、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年末对招商引资工作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完成局下达任务奖励 200元,超额完成任务即具备参加招商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二)完成工作任务达不到 80%,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的5%,完成工作任务达不到50%,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的10%,工作任务为零的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的20%。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失去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三)超额完成招商引资给予重奖。引进新区 1000万元项目奖5000元,500万元项目奖1000元,完成项目包装储备项目和实际利用外资任务的各奖励300元。

六、加强领导,强化调度,使招商引资工作超常规进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艰巨,工作难度大,时间紧迫,为确保完成全局招商引资任务,实现蛟河经济的高速发展,局党组决定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商引资的调度及考核工作。

附件: 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商引资等各项指标分配明细。

二 OO六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 招商引资 奖惩 办法

蛟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1: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姚长义

副组长:李雅琴

倪燕清

兰 义

成 员:宁仁波

于 有

寻明辉

李 波

刘少敏

附件 2: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商引资各项指标分配明细

单位:万元、个、户

科 室

招商任务

 

百万元

项 目

项目信息

重点

项目

项目

包装

实际利用外资

固定

资产

人秘科

170

100

1

1

1000万元入区项目1户500万元项目1户

100万元项目3户

包装储备 1000万元项目2个,

20万美元

劳动保险科

150

100

1

1

劳动就业科

150

100

1

1

培训监察科

150

100

1

1

仲裁办公室

150

100

1

1

扶困办

140

100

1

1

监察大队

150

100

1

1

医保中心

240

150

1

1

就业局人秘科

200

100

1

1

就业局市场科

240

100

1

1

担保中心

150

100

1

1

就业局培训科

120

60

1

就业局指导科

120

60

1

合 计

2130

1270

1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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