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二00六年全市建筑行业
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二00六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二00六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工作要点
二00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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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六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6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为中心;以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安全防护标准、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为重点;以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为主要内容;以建立长效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强化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为措施;以控制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为目的;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杜绝三级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机械、火灾事故。
2、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
3、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7、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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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2006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主要任务;
1、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相关工程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要有新的提高(重点是施工现场围挡、大门、暂设、材料堆放、平面布置);
3、安全防护标准要有新的提高(重点是在建工程主体施工密目网全封闭防护、摸板工程、商混浇筑、深基础施工、高大脚手架、拆除工程、大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等);
3、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要有新的提高(重点是安、拆队伍资质审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主要工作内容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一是严把建筑市场入口关,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从事施工活动,二是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严肃查处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三是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对发生伤亡事故或者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复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2、严格执行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依法办理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条件审查手续,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搭设、安全措施费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等各项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未办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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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条件审查手续或安全条件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3、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施的目标是:
全市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77-2003)的要求进行评定,各类企业全部达到“基本合格”以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进行评定,施工现场优良率为50%。
4、标本兼治,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
(1)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整治重点是查处和解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临时用电不规范和施工现场围挡、暂设搭建不标准,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问题。今年开工建设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含跨年工程)的主体施工积极采用密目网式全封闭立体防护,采用水平防护标准应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规范要求,达不到要求不准施工。新开工的要严格按照今年要求做,跨年工程围挡要进行修复、加固、板面清理,并对板面进行彩绘美化,现场大门必须设置启式大门,大门外左侧应设置工程公告牌,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二图”、安全操作规程挂图和安全标语及安全警示标志牌。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整治重点把握五个环节:一是租赁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二是安、拆单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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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有相应的安、拆资质;三是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四是起重设备是否办理了注册登记和使用登记;五是使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专人指挥、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交底、严禁以任何理由拆卸和改变各种限位保险装置等)。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是解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数量不够、质量不好、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确保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5、严格现场执法监察,强化建设主体安全责任。
(1)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要求,安全监督重点由建设工程实体安全检查转变为对工程建设安全责任主体(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安全监督检查由普遍检查转为重点抽查。在具体实施中重点把握制度规范、活动促进、典型推动三个环节。
(2)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事故的惩处力度,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大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对严重违反建设审批程序未办理安全条件审查擅自施工的行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未经安全考核擅自上岗或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重点惩处施工现场围挡及封闭管理不达标问题,主体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又不及时整改、特别是屡禁不止、撕毁封条擅自施工问题。
(二)主要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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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并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记分考核制度。强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规范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的安全行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企业派驻项目班子进行有效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
2、建立并实施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对发生事故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达不到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市建设局相关领导找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预警约谈,被预警约谈的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建立并实施建设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健全和完善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安全生产信息联络体系,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发报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通报、传递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4、制订并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定。明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行为,有效发挥工程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
5、制订并落实建筑施工安全培训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管理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及培训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持岗位资格证和安全培训教育证书上岗,对无证人员上岗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6、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制度。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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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条件审查》手续的同时,由建设局下达《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告知书》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未按《告知书》要求做的,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7、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三宝、四口”防护及起重设备管理工作,今年新开工项目一律采用全封闭立体防护。
8、建立并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登记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从今年开始凡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都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建设安全机构申请登记,领取登记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安装后必须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按规定领取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从源头上控制淘汰设备、不合格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9、建立并执行安全措施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及有关保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投入,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施工企业应做到专款专用;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
10、建立、完善建筑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各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宣传,按照新修订的《蛟河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提高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事故处理应急救援能力。
11、建立并实施拆除工程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按照房屋拆除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拆除施工企业及拆迁单位的拆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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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2、结合开展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企业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广大职工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3、强化安全生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构建起建设系统和社会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会,同时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和管理差的施工现场及造成事故的单位要给予反面暴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