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产权处业务流程

建设工程管理科办事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建设单位填写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内容有: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3、建设局建工处签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审查签发的《施工图审查意见》。
5、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分别签发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档案(含水暖、土建和电气三个方面内容)。
8、建设单位提交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实验资料。9、由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提交的该项工程的注册工程师、结构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10、建设局规划处审定的规划验收合格单。
11、消防大队审定的消防验收合格单。
12、气象局审定的防雷验收合格单。
13、环保局审定的环保验收合格单。
14、有关部门分别提供的资料;
工程建设单位工作总结;
工程勘察单位工作总结;
工程设计单位工作总结;
工程监理单位工作总结;
工程施工单位工作总结;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单位与住户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收到上述齐全的备案文件和交工档案后审定签发工程竣工备案证。
蛟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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