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整改办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涉及第二十二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三湖保护区存在网箱养殖问题。督察组在对松花江三湖省级保护区蛟河市内网箱养殖问题进行复核时发现,网箱养殖区域数量由原来的4个增至9个,区域扩大、面积有所减少。蛟河市庆岭镇葡萄沟村网箱养殖项目于2016年启动,计划养殖规模最后达20万斤,目前建设部分只是先期启动部分。该村位于松花江三湖省级保护区蛟河市庆岭镇段内。按照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在湖面区严禁从事其他污染或侵占湖面区的行为。在该水域养殖不仅违法,而且易对水质环境安全造成风险隐患。蛟河市推进整改工作不到位,致使网箱养殖问题未得到解决。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4年12月26日,吉林市苏尔哈渔业有限公司获得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对松花湖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5年9月16日,该公司与蛟河市庆岭镇玖源渔业专业合作社签订网箱养殖项目帮扶合作协议,庆岭镇网箱养殖项目将严格按照合同以及环评批复中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绿色渔业养殖活动,确保不对松花湖水质造成污染。
(二)为加强松花江三湖省级保护区环境保护,庆岭镇通过设立公告牌、村内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的重要性,累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环保意识。同时,镇政府定期开展沿湖巡查,切实减少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针对此项问题整改,我市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资料上报,并申请销号。
联 系 人:崔研
工作单位:蛟河市庆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244045111
蛟河市生态环境保护
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初审:解峰 复审:解峰 终审:李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