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8日至6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蛟河市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8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蛟河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蛟河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把讲政治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制定《中共蛟河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履职考验,思想上重视、态度上坚决、行动上自觉,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工作实效上来。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积极谋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实施“1563”高质量发展战略,2024年蛟河市GDP增速达4.7%,进入第一方阵。一产方面,制发《蛟河市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蛟河市食用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成立了市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全市灵芝种植数量同比增长68.7%;二产方面,制定《蛟河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建成2个新能源项目;推动7个石材项目开工建设,4个石材项目达产达效;三产方面,制定出台《蛟河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年旅游接待人数、综合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7.4%和67.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7%;常态化落实经济指标运行预测分析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经济运行专题会议,逐指标分析支撑因素,最大限度挖掘增量,2024年,全市新增入库单位企业16户;持续推动项目落地,2024年,成功签约20个项目,落地开工率达到60%,同时围绕农特产品深加工、石材、医药健康、新能源、文化旅游五大产业谋划项目35个。
二是扎实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
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印发《蛟河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4年,通过北部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招商平台,新引进6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对创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进行优化整合、重组土地,促进一批小微企业扩大规模、更新设备、转型升级、合并重组。
三是不断提升全域旅游品质。
深入实施“115”文旅提质行动,印发《蛟河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不断提升文旅融合发展水平;扩大冰雪旅游消费,打造拉法山冰雪神韵等4个冰雪项目,开设全地形车雪地探险体验等冰雪娱乐活动,推动拉法山34年来首次冬季开山;精细旅游服务,在拉法山景区建设综合游客服务中心,实施“日出云海”观景步道全程亮化工程,推出高山雾凇项目。在红叶谷景区打造爱情、亲子、康养三条精品旅游线路。
2.建设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帮扶企业实现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不断拓展线上业务,蛟河市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已在17个乡镇街上线运行,将18个部门319项政务服务事项延展至乡镇办理;加快推进“e网通办”,在蛟河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和17个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e网通办”自助服务区。
二是主动服务企业、加大扶持政策力度。
加强政策解读,对重点工业企业开展“点对点”政策宣讲解读活动,落细落实“科创专员”“智改数转项目”等资金扶持政策,建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积极组织域内规上制造业企业开展省级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申报,同时,紧盯限制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受理企业诉求办结率达100%;帮扶畜牧企业,推动天一昊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万头屠宰线纳入省招商名单,通过省畜牧局推介盘活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帮助“蛟羊”完成商标注册,并对接屠宰场,通过代宰实现肉羊养殖、屠宰、餐饮全产业链条发展;加强产品推介,积极向养殖大户推荐省级官方发布的展会和协会会议信息,引导现有的梅花鹿、蛟羊、黑牛养殖户申请注册商标并使用,通过电商平台等方式拓展企业销售渠道。不断扩大畜牧企业及畜牧产品品牌市场占有率和认知度。
(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
1.压紧压实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严格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工程。
完善规章制度,制定《蛟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操作手册》,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编制规划等9个方面业务流程;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责成3名业务骨干作为项目区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管;及时梳理归档,对建设工程档案归集整理、盘点核实,设立单独档案室妥善保管。
二是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完善《蛟河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资产管护人,确保项目运行稳定、资产管护到位;认真组织镇村谋划帮扶产业项目,56个项目已全部履行完入库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固定收益类帮扶(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乡镇街对所有项目开展运行检查并撰写了年度项目运行报告,同时建立《蛟河市扶贫(帮扶)产业项目后续资产管理台账》,进一步夯实资产管护责任。
三是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以水优先”原则,结合实际制定蛟河市2024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实施方案;采取联合委托施工队建设方式,2024年12月末完成改造任务;制定《蛟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净美村庄建设再提升工作方案》,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效果持续提升,同时发布市级和村级两版《蛟河市建设净美村庄倡议书》,积极开展“邻里互助·净美家园”系列活动,动员农户对房前屋后、村内公共空间、沟塘林带、田间地头等地进行全面清理。
2.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群众诉求。
一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及蛟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培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制定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检查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强化执法督导,在司法所设立独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和联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负责指导、监督基层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强化沟通协调,市委社工部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全市社区办公用房选址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对民主街道、长安街道整改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调度,实验社区已搬迁至民主街道办事处;首钢社区已搬迁至原民主街道派出所办公地点;滨河社区已搬迁至滨河社区滨河新村东裙房--游园路25号,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方面。
1.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
从严监管打击,市法院针对涉案人员依法审判,公安局依法打处,并安装360度视频监测系统,实现了黑土地保护的“人防、技防、监管”全覆盖;建立县、乡、村三级动态巡查网格,联合印发《蛟河市深入开展泥炭资源保护监管工作方案》。
2.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细化监管责任,制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吉林蛟河天岗石材产业园区石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等文件,出台安全生产“五项制度”,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将287家石材加工企业划分为A、B、C三级,定期召开复工复产培训大会,对部门、园区安监干部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警示教育,召开石材行业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查找症结。
(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一把手”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
一是加强对“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重点,综合运用民主生活会监督、述责述廉评议、调研谈话监督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监督;与市管干部开展“面对面”谈话监督,督促履职尽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和“三书一函一谈”监督工作办法,强化教育管理监督。
2.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活动,通过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各级干部廉洁用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显著增强;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大查办力度,坚决整治医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组织召开2024年度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评议会议,市委书记对现场述职的10个部门单位逐个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坚决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同向发力,市委市政府以上率下、专题研究、强力推动;市纪委监委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构建高效指挥体系。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一对一”制发工作提醒提示函,推动抓好分管领域整治工作。量化实化集中整治具体措施和任务,强化下沉督导、上下贯通、合力攻坚,确保责任压实、举措落实、工作做实;围绕典型案件、重点对象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向案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对“大调研大起底”活动开展常态化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办案带动全局,深挖彻查一批侵犯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件。开展廉政教育周、纪律教育月活动,协助市委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实行“一季一警示”,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蛟河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大查办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和包案领办机制,深挖彻查一批侵犯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件;进一步强化“乡案县审”,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和程序手续关。
二是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能力。
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结对培养、以老带新等方式,整体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实行联动协作区工作机制,将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区)纪(工)委调整为2个联动区、6个协作区,构成协作单元,实现人员力量一体联动、深度融合;推行基层重点事务融合监督模式,通过“协作区纪检监察室提级监督+乡镇街纪(工)委嵌入监督+村(居)监督组织贴身监督”方式,推动矛盾化解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
三是坚决防治“灯下黑”。
持续深化纪律作风整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及时调整调离。
4.持续纠治“四风”。
紧盯享乐奢靡新表现新动向,坚守重要节日节点,通过电视台发布公告、发送手机廉政短信等形式加强教育提醒;通过联动查、随机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严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
5.严格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认真研究、审定、听取巡察工作。
制定《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听取巡察工作制度》,对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听取巡察工作等作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会听取年度巡察工作总结和整改落实情况,审定年度巡察计划和任务安排,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报告由市委推动解决。
二是全面加强书记“点人点事”。
市委书记亲自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全市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市委书记“点人点事”既点出具体单位、具体人、具体事,也点出具体任务,对落实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成果运用作出具体指示,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促进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市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进行限时督办,及时形成督办情况报告。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持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完善出台《蛟河市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审查前置材料,督促项目单位履行相关上会程序;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与会常委结合分管领域配备调整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岗位适配情况、岗位调整要求等方面进行讨论发言,经过充分讨论后再进行投票表决。
二是合理统筹谋划重要资金。
强化管理责任,针对上级下达的任务分配管理,制定项目分配管理方案14个,切实提高了项目资金利用率;强化项目管理,鼓励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为开展项目、项目申报、补贴申请等提供服务;持续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及时拨付债券资金,未发生挤占、挪用债券资金情况。
三是加大重大工程项目监管力度。
完善优化设计,五个重大工程项目已完成设计优化修改,并签订施工合同,按时序开工;强化沟通调度,密切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定期调度进展,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严格预审意见,在项目审批工作中,遵照审查用地相关意见,确保土地符合法规政策要求,土地用途、面积、位置等关键信息与预审意见一致,杜绝违规使用或不合理规划的情况发生。
2.积极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
制定《蛟河市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不断提升村集体帮扶产业项目数量;建立《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包发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包发展包保责任,不断提高帮扶产业项目比例,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高效发展;制定《蛟河市鼓励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入的政策措施》,申请衔接资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帮扶产业项目。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持续整改方面。
1.扎实推进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完善更新台账,对4户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关资料档案,包括投资金额、资产所有权等,为闲置资产盘活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起草完善方案,制定《蛟河市农特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蛟河市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成功引进4家公司来蛟投资生产项目;形成工作合力,明确项目包保市级领导及责任部门,合力推进各个项目盘活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担当,进一步加大持续整改的工作力度,驰而不息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加快推动问题清零见底。
(二)进一步加强调度指导。坚持台账管理、清单销号,定期调度、分类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正在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定期调度,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三)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重要举措,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巡视整改工作责任,把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与政绩观考核结果统起来,与干部“能上能下”挂上钩,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纳入班子评价和干部考察选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9日至9月29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32-67250908(工作日8:30—17:00);邮政信箱: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路11-1号;邮编:132500;电子邮箱:jhswdcs@163.com。
中共蛟河市委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