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市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2017年度引导资金实施方案》(吉牧联发〔2017〕10号)文件,我市制定并下发了《蛟河市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2017年度引导资金实施方案》(蛟牧联字〔2017〕10号)文件,我市4个畜产品产品认证项目获得吉林市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2017年度引导资金扶持,包括吉林天一昊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认证、蛟河市东昇牧业有限公司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蛟河市松江镇德新家庭农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蛟河市犇放牧业有限公司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为2018年2月23日-2018年2月2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