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令《吉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吉省价综[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17年8月中旬召开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正式代表25名,其中消费者13名,经营者1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市消费者协会代表1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5名。
(二)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及旁听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在公证处监督下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经营者、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等参加人,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规定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消费者代表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三)了解有关旅游价格政策情况。
三、消费者代表报名办法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及旁听的报名者,填写《蛟河市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代表报名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报名(地址:蛟河市政府三楼;时间9:00至11:00、13:30至16:00)。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16时(以我局收到报名表的时间为准)。
四、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的其他事项,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将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附表:蛟河市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