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能及服务承诺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二、监督管理废水、废气、恶臭气体、粉尘、噪声、振动、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等污染治理工作;管理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

三、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环保工作。

四、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五、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六、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七、组织环保科技发展和环境标志认证。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


一、 积极为市经济发展服务。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热情为软环境建设服务,努力创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实 行文明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来人来电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对来局办事人员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对来访或来电,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接待人有责任将办事来访者(来电者)引领到(或告知)相关承办科室(下属单位)及承办人。

四、遵守环保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环保系统“六不准”、“十条禁令”的规定。

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现场踏勘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现场踏勘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现场踏勘后,10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

六、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文明执法,做到行政执法无过错,有错必究,保护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

七、提高环境信访投诉的查办效率。“ 12369”热线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对各种信访案件及时查办,文明接待,态度热情,耐心解释,按时办结,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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