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恩波市长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月17日,在参加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张恩波市长就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正确认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蛟河地处松花湖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直接影响着下游省市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亿万群众的饮水安全,位置十分重要,抓好环保工作的作用突出。近一个时期以来,域内外也出现过多起因突发事件或违法排污造成的污染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对此正确认识、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和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切实站在维护安全稳定、对下游亿万人民负责、对子孙万代负责的高度,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二要深入开展一次污染隐患大排查。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立即对全市所有污染源组织开展一次污染隐患全面排查,彻底查清重点排污单位、特别是具有环境和人身安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情况,全面、彻底地整改各项污染隐患。三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安全生产没有软环境,污染防治也没有软环境。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排污、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侵权、谁赔偿”的原则,强化对排污和生态破环行为的监管,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排污和生态破环行为,尤其是要坚决防止污染松花湖。四要加快城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特别是将松花湖列入“十一五”全国水污染治理重点的有利时机,多渠道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污染综合防治功能,快速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五要统筹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相关部门要着眼于全市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深入探索、认真研究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定位。要突出特色资源,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理念,着力把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加快将优势资源培育成我市的支柱产业。各项目审批部门要认真把关,严格控制高能耗、低产出、重污染的项目引进和建设,坚决防止小造纸、小水泥、小皮革、小炼油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企业进入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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