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31日,在市政府中会议室,由王忠宪副市长主持,召开了我市2007年建成和拟开工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动员会,参加会议的有环保局、发改局、商务局、经济局、城管局、天岗经济开发区、蛟河新区和长安街等项目招商单位,会议就我市被列入吉林市政府“123工程”的18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环保局副局长王泽民传达了吉林省环保局《关于加强全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吉林市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按期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文件要求蛟河经济开发区要在2007年5月30日前补编并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审工作,否则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各级环保部门不予受理;要求我市“测土配方专用复合肥”等18个重点项目在2007年2月10日前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王忠宪副市长就这项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各部门作为项目的引资单位和包保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国家已经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清查,我们一定要保证引进项目的质量和合法性,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各种手续齐全。二是要马上联系项目投资人,对拟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环评文件的报批。环保局要全力以赴配合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协调好企业与相关环评单位的联系,保证工作质量。三是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灵活掌握,对投资人做好解释,讲清道理,取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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