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环境保护局七项措施抓好专项整治活动

 

  蛟河市环境保护局为深入贯彻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现场环境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开展“松花江流域涉水企业污染源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采取七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一是集中进行一次检查。主要对全市 23 户涉水排污企业的污染物组成、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完善重点涉水污染企业台帐。 在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重点涉水污染企业台帐,建立了重点涉水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对全市 13户重点涉水排污企业的治污设施技术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的掌控。三是制定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专项应急预案。对重点排污企业容易发生环境安全隐患提出了具体的处置措施,有效地控制了污染物排放量,确保了环境安全。 四 是组织一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 4 月 20 日,蛟河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对全市 13 户重点排污染企业主要责任人进行一次 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帮助企业提升环境意识和环保理念。 五是进行一次环保污染、法规宣传。蛟河市环境保护局利用这次专项整治 时机,加大对重点涉水排污企业的宣传力度,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单 500份,有效提升企业环保意识,促进企业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六 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打击违法排污企业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检查中没有按要求进行排放的涉水排污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七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为进一步落实专项治理效果,蛟河市建设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把专项治理活动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通报制度,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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