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2、组织实施《蛟河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
3、负责组织全局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4、制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编制计划、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5、组织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验收;
6、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议;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态办主任:刘炳义

科员:黄甫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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