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监 测 站


工 作 职 责

1、 制定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定期向上级站报送监测数据,编报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2、 对污染源单位进行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情况,为排污收费和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
3、 完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4、参加辖区内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5 、负责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及工程验收环境监测工作;
6 、为社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7、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活动;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 开 办 事 制 度

1、监测人员到现场采样时,必须二人以上,必须向被监测单位出示执法证和单位工作证,采样完毕保持现场清洁,并且由被测单位的陪同人员在采样单上签字认可。
2、监测人员现场采样时,应按规范操作,实事求是,不搞人情监测,杜绝 “ 吃、拿、卡、要、报 ” 现象,不在被测单位就餐。
3、样品编码后交分析室。各类监测报告从监测之日后十五天之内发出,污染事故报告一般应在当天报出,最迟不得超过3天

人 员 分 工

苗运福 :站长
负责监测站全面工作;

亓恒会:副站长
协助站长工作,分管监测站业务工作;

李洪波:大气室主任
负责环境空气、工业废气、噪声等监测工作;

张晓梅:综合室主任
负责数据综合、上报、档案管理等工作;

臧杰 :质控室主任
负责监测站质量管理、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

董亚瑞:化验员
负责样品采集、分析工作;

张丽华:化验员
负责样品采集、分析工作;

于丽艳:化验员
负责样品采集、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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