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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秘科
科长:吴俊相
电话:7268704
主要职责:
负责全局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检查;协助局党组开展党务、组、宣、检等工作;负责局财务、劳资、人事、职称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各类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承办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购置、车辆管理、维修;做好局材料汇总及综合;组织局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做好职工福利和食堂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公文、电文的登记、传阅,定期编报政务信息;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做好局安全、保密、计划生育等工作、配合工、青、团、妇等群体开展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科:
科长:王寿君
电话:7268705
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执行;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制度的实施;负责环境保护设施、污染源治理的管理;协调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及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三、环境监察大队
大队长:余文军
电话:7268706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4、负责对辖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按规定权限执行行政处罚程序。
5、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及核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6、负责辖区内“三同时”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
7、承担辖区各类非法排污行为的调查,协助局做好排污企业整治工作。
8、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环境监测站
站长:赵忠勤
电话:7268709
主要职责:
1、 制定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定期向上级站报送监测数据,编报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2、 对污染源单位进行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情况,为排污收费和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
3、 完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4、参加辖区内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5 、负责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及工程验收环境监测工作;
6 、为社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7、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活动;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信访科
科长:洪丽娟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的环境稽查和环境信访工作;
接待环境信访,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负责办理对环境保护的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对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
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工作;
负责“ 12369”环保热线接听、登记和处理工作;
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检查,对行政处罚立案案件审查、登记备案,办理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环境生态办公室
主任:刘炳义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2、组织实施《蛟河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
3、负责组织全局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4、制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编制计划、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5、组织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验收;
6、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议;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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