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工作重点 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我市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要重点帮助有就业要求、求职困难的毕业生实现就业。市劳动保障局、市就业服务局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一是向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在蛟河市人力资源市场设立服务窗口,举办各类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岗位。二是组织开展培训和见习,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通过举办创业培训班,指导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毕业生实现创业,并加强跟踪辅导,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建立完善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为离校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建立基础台账。通过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集中为各类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将办理失业登记的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劳动维权,帮助一批登记的毕业生实现就业。四是为有创业愿望的毕业生,提供创业项目及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向毕业生推荐一批操作性强的创业项目,同时对创业困难的毕业生实行创业帮扶,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使更多毕业生自主创业。
二、强化措施 努力推进劳务经济快速发展
(一)提供优质劳务经济服务。
坚持以推进政策落实为主线,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手段,以劳务输出为主要途径,不断拓宽就业领域和渠道,努力打造“蛟河市劳务输出品牌”,使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更上新台阶。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境外劳务输出工作作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二是典型引路,注重宣传。在全市开展典型培树,举办各类创业典型演讲会、创业经验交流会,组织创业典型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宣讲创业事迹、成功做法、当前优惠政策等,引导一大批各类人员创业、就业。特别突出组织境外劳务输出回乡典型宣讲活动,使境外劳务输出热情空前高涨,进一步推动蛟河劳务输出工作的开展。三是建立基地,抓好培训。强化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切实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制意识、劳动技术和技能水平。四是提供政策优惠,鼓励外出。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境外输出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五是全程服务,排忧解难。通过长效服务机制的建立,激发人们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在劳务输出中做到三到位:即培训到位、办理手续服务到位、护送务工人员到达目的地上岗到位。在劳务输出后,坚持回访制度,把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务工的信息及时反馈到本市。
(二)提供高效就业服务。
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一是 加强就业管理服务,营造便利、舒适的服务环境,全面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使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积极协调各方培训力量,针对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特点,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力度,依法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对求职登记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就业须知等内容的岗前引导性培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能力。二是做细就业服务工作。在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和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注重帮助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就业,通过精心举办招聘会等形式,积极为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牵线搭桥,有意识地联系能够给外来务工人员提供适合岗位的用工单位。
三、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
(一)进一步明确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加强对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管理。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失业就业登录,按程序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二)鼓励支持服务型、商贸型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
(三)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灵活就业证明及票据到蛟河市人力资源市场可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最大限度地发挥再就业资金的作用,使大多数失业人员和困难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就业增加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四)切实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1、降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反担保门槛。对具备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经所在社区、街道推荐,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不定额度的贷款支持。2、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在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同时,还要积极支持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 30% 以上,并与新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五)职业指导援助。人力资源市场对前来求职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免费进行职业指导。 1、使他们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和国家就业政策,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自主创业意识。2、帮助他们分析自身条件,确定适合自身状况的职业定位,积极自谋职业和采取灵活方式实现再就业。3、介绍和推荐实现再就业者的成功之路和再就业途径,激发他们再就业的主动性。4、主动深入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集中掌握一批就业岗位。5、通过公告栏、信息网、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布就业信息,向每一位有再就业愿望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
(六)特困群体援助。对于就业困难而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除开展以上援助外,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跟踪调查和重点援助。 1、定期进行深入细致的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援助。2、优先向他们提供社区服务就业岗位。3、指导街道、居委会定期走访这类人员家庭,掌握第一手情况。4、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特困群体就业。
(七)强化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缺少专业技术、没有胜任岗位、就业压力较大的实际,牢牢把握技能培训这一关键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创业指导。为创业者提供创办你的企业( SYB)、改善你的企业(SIYB)和发展你的企业(GYB)培训,增强创业者发展企业的能力,提高管理企业的水平。
联系单位:
蛟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0432—7250884
蛟河市就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 0432—7223683,723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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